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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8/30 刘备这个人(迷惘的青春-中集)大部分人都青春都是一样的,总是有用不完的时间,有用不尽的精力,有无穷尽的好奇心,有交不完的朋友。刘备的青春也是如此。 躁动的青春带给刘备的,是整天的游玩与交友。 练习马术,自然是要去郊外,而且要呼朋唤友。马和人一样是群体动物,只有在集体中才能产生竞争的心理,才比较出马的好坏来。 有了好马,自然缺不了一条上佳的斗犬。狗与马是那个年代,一个真正北方汉子的力量的外在表现和炫耀。如今的蒙古和西藏的很多民众依然有养猛犬的习俗,好的狗在古代不仅是保家的好帮手,也是战场的好助手。 刘备除了玩马,也就多了个玩狗的爱好。 年少的我们总是会对那些炫耀性的,和突出自己的东西感兴趣。而所有的炫耀性和凸显自己的东西中,当属衣服自古至今是最好的也是最容易的。 青年刘备也和很多青年一样,爱穿漂亮的衣服。没事就去逛逛街shopping一番,买些新款的好看衣服回来。买到之后,自然就要第一时间穿起来,赶紧给街坊邻居和狐朋狗友们看一看。 刘备的基本的日常生活,也就是穿着漂亮的衣服,和几个朋友一起骑着马,带着心爱的猎犬,在大街上闲逛,看到好衣服就买下来。 这样的青春生活,换成谁都可以,可是换成刘备,就要为此付出代价。因为,首先他的老师是卢植,汉朝末年的著名儒学大家。而刘备同学的所作所为与儒家思想想去甚远。 在汉朝,采取两种官员选拔制度。第一种是所在地方的地方长官举荐推选当地杰出青年(举孝廉)。 这两种方法,第一种以刘备的作风是绝对不可能的,而且到了汉朝末年推举当地杰出青年也流为一种形式,基本都是当地富豪官员的子弟。 第二种方式,是刘备唯一可行的方式。可惜,卢植这个人性格刚毅、注重气节。而刘备同学则是抱着和刘邦一样的生存哲学,不太注重气节和儒家礼仪。 刘备势必为他青春岁月的特立独行要付出代价,而这个代价就是一生的颠沛流离。 青年时代的所有行为,终究会影响一个人一生的际遇。
2006/8/29 满纸荒唐言(读《杨家将演义》)满纸荒唐言,粗鄙但有趣 少时爱听杨家将的故事,觉得其故事曲折动人,引人入胜。但除却小人书外,一直没有读《杨家将演义》这本书(其实大概可能幼年借读过,但已经全都记不清了)。
可是,这里还算好的,后来的故事就更不可思议了。杨九妹和来人一起去了五台山,汇合杨五郎前去山谷救人。结果,杨九妹跑去尼姑庵刺探情况,被辽兵发现,说自己是猎人蒙混了过去。那帮辽兵想想不除疑,又回转来,结果就把杨九妹带了回去。杨九妹到了辽兵大营,看是个人材,又被送到了辽的幽州(现在的北京)。然后,杨九妹被抓,杨五郎又去先救九妹。最后,这才迟迟去救杨六郎。 受不了啊,故事能这样讲吗???难道古代就有汽车,有高速公路不成?按他们这般折腾,早不知道有两个月还是三个月过去了,那杨六郎匆忙间出兵与辽兵作战,能有这么多军粮吗?被困在山谷,就那么几千人能支撑这么久么? 再后面,谢金吾和王钦设计要拆了天波楼。我们姑且不谈这两个人是故意陷害,实在奸险。就谈这个楼拆得对不对。 当时,王钦和谢金吾商量后都觉得拆掉这楼是十拿九稳,因为这楼确实碍事。后来,到了朝堂上,果然皇帝也同意拆,而忠臣如八贤王和寇准也没有办法。佘太君去找八贤王帮忙,八贤王自己也说:这楼确实妨碍了皇上手下的通行不便,没办法帮他杨家了。 可见,在现在看来这楼是在繁华地区妨碍了交通的,在汴京城进行城市化进程中,变成了一栋违章建筑。 这样,拆迁和抗拆迁的斗争就展开了。佘太君这个钉子户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甚至悄悄召回了杨六郎。当时杨六郎正在边关镇守,这种没有军令私自归家,在那个朝代都是死罪。而钉子户佘太君为了自己的房子,也顾不得国家安危和国家法制了。 看到这里,真的是把书给扔了。这里是在褒还是贬杨家将啊?????实在受不了。 至于后来,写到杨门女将等等,通通是虚构,甚至什么妖法怪阵通通都出来了。一部好好的历史演义小说,就这样变成了一部神魔小说。 难怪鲁迅先生对这本书的评价是:行文和立意都很粗鄙。确实,小说不仅笔法文法很差,而且写杨家忠义也没有多少可圈可点之处。 不过,鲁迅先生却又很诧异于这本书在民间的非常流行。这一点,主要是那时还没有什么通俗文化的研究。要知道,对于老百姓而言,历史的真伪不重要,人物的真实也不重要,妖法怪阵是否合理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故事要精彩要吸引人,能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以上几点《杨家将演义》都做的很成功,书的前半段很悲壮,后半段则故事曲折,精彩叠出。尤其是虚构成分越多的地方,故事曲折的越厉害。加上杨家满门漂亮的寡妇和女将出征,这也可以让坊间村野多了不少可供yy和闲话的内容。 对于书,个人觉得不看也罢。不过呢,还是要推荐评书,听听评书是绝对值得的 2006/8/26 刘备这个人(迷惘的青春篇(上)刘备这个人----迷惘的青春(上) 说到刘备的青年岁月,就不得不先说说青少年时期刘备的成长轨迹。 作为学生的刘备同学,是不喜欢读书的。 刘备同学虽然不读书,不过有一点很幸运:那就是他的老师卢植,不仅学问大,而且武功高强。 因此,刘备就在卢植那里偏科了,主攻武学。 卢植作为一个全面型导师,看自己的学生选择了武学方向进行研究,也就只能全面支持。刘备一直视作大哥的公孙瓒同学,也颇为偏重武学这一科,两个人的毕业论文方向都选择了武功。 还好涿郡和涿县这个地方,地处当时中国的北疆,常年和匈奴人接触,自古就有尚武的传统。因此,刘备选了这个作为毕业方向,也就没人说他什么。 习武功,自然要有好马。刘备因此迷上了玩马。他自己家里穷,买不起好马,就经常蹭别人的马骑。后来,还结识了两个中山国的大商人。 这两个商人一个叫张世平,一个叫苏双,都是在涿郡做马匹生意的军火商。 两位大军火商慢慢地发现刘备是个人材。 这时的刘备已经20左右,算是个成年人了。他个子在北方算是中等,只有一米七五多。但是两只胳膊特别长,站着也能几乎够到自己的膝盖,这样的长臂实在是练武功和骑马的好材料。 刘备还有一个特点,就是有一对招风耳,一对特别招风的招风耳。在老远的地方,还没看清楚他本人,就能先看到他的耳朵了。这个特点,加上他逢人就介绍自己是“中山靖王”的后代,因此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 刘备和军火商们关系越来越铁,不仅能够骑到他们从北方运来的好马,而且军火商还时不时地找借口给他些钱用。 穷小子刘备的手头上这样就活络了起来,他的心也开始越来越大了,书也越来越不想读了。 其实,刘备也不是不想读书,只是有多方面原因的,其中三个原因很重要:第一,刘备的母亲能省出钱让他去读书就很不错了,整天忙着母子二人的生计,因此也就没有时间去辅导刘同学的功课了。 第二,刘备的老师卢植太强了。卢植此人是汉朝末年很有名的读书人,而且是做学问型的读书人,跟着他读书自然一点点趣味性也没有。年轻人很容易厌倦书本的知识。 第三,刘备自从认了宗、归了祖,就越来越开始想能够摆脱如今的贫寒生活。而整个汉朝,有一个人绝对是他刘备的第一偶像,那就是汉朝开国皇帝刘邦。刘邦这个人是出了名的不读书。刘备要学的就是刘邦,出身贫寒最后问鼎天下。 不读书的刘备,自认为发现了比读书更好的出人头地的好办法。 2006/8/25 怀宝宝以令老公昨天上午,去了医院做检查,老婆和肚子里的孩子都很健康。
从六月初发现怀孕到现在,已经整整三个月了。这些日子里,老婆从剧烈反应坚持到了现在胃口大好,总的来说还是不容易的。
不过,我也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老婆逐渐习惯了怀孕的生活,并且从中总结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而我,则在家里的地位是一落千丈。尤其是老婆发现了一个很有效的,指使我做事的办法后:
比如老婆想吃汉堡包了,让我出去买,就说:“老公,宝宝饿了,它(要四个月才能看出男女,就先它吧,呵呵)要吃肯得基的田园脆鸡堡。”
有的时候,我在看书一段时间没搭理她,她跑过来拧我的胳膊,就说:“不是我拧的,是宝宝,宝宝要我摸你的。”
晚上,老婆一个人躺在那里无聊,就没事叫我,一开始,一叫我,我就过去,一问才发现没事。后来,也就懒得过去了,她就在那里不停地叫,最后我不耐烦地过去了,问她:“你有什么事啊?”她笑着说:“我没事,我没有叫你,是宝宝想你了,它在叫你。”
到了晚上临睡前,都要摸一下老婆的肚子,然后和宝宝说说话。这个时候,老婆大人通常会充当我们家宝宝的发言人。我说:“宝宝,今天过的开心啊?”老婆大人就会回答:“恩,还行。”我问:“宝宝,今天乖不乖啊?”老婆就帮宝宝代劳:“今天很乖的。”
有时,忙了一整天和宝宝说话:“宝宝,爸爸忙了一天了,你想爸爸啊?”老婆就摸着肚子说:“不想,今天爸爸都没有来问候的。”我当时立刻晕倒。
后来,为了方便,干脆就叫老婆为“大宝”,叫肚子里的孩子为“小宝”,反正都是一对活宝。
不过,大宝在调皮之余也担心,有一天跟我说:“老公,万一我们家宝宝以后早熟,嫌我幼稚怎么办呢?”我当时狂笑不已,my God我的神啊,她老人家还是有自知之明的啊。不过呢,我还是希望自己的宝宝以后幼稚一点,可爱一点好,少年老成我可不喜欢。
另:不知道宝宝是男是女,不过在未经宝宝允许的情况下,我们决定如果是女孩就叫:江小鱼 2006/8/24 刘备这个人(连载二)在开头,还是要再强调一下,本文所述所有一切都为史书所记载,本人没有凭空捏造。
刘备这个人…………涿郡少年(下)
更正:上一节写卢植,因为把年代算错,把本来写对的篇章给改错了。这里特地把正确的部分重新放上来:
刚好就在少年要求学的时候,涿县的一个有名的读书人从外地回到了家中。这位读书人就是卢植,他身高约一米八五左右,嗓门特别大,少年时跟着马融学习。马融家是个大款,家里的年轻的女佣人很多,但是卢植从来都不去看一眼那些女人,只是专心读书。后来书读成了,一开始当地的市政府和省政府都想邀请他去做官,但他都没有去,直到被封了博士的头衔,这才出来做官。
在公元175年,九江市造反,就派了文武全材的卢植去那里做市长,镇压叛乱。这次回来,是因为生病回老家来疗养,顺便教教学生。
刘备的母亲就托人前去走动,希望能让刘备跟着他学习。本来汉朝能学习的都是家里条件还不错的,刘备这个家境贫寒的想上学读书就得废些事。后来不知道什么原因,卢植也就把刘备给收了下来。
且说十五岁的刘备来到卢植这里上学。
开学第一天,他就认识了两位同学。在新生介绍的时候,一位姓公孙名瓒的同学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同时他也给一位叫刘德然的同学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公孙同学年纪已经比较大,根据他的自我介绍,刘备知道他已经结过婚了。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大概是从小缺少父爱的缘故,刘备从第一眼看上公孙瓒,内心里就有了亲近的感觉。
在日后的学习生活中,刘备一直把公孙瓒当作自己的亲大哥来尊敬,而公孙瓒也比较喜欢这位姓刘的小同学。
有一次,卢植老师又去喝酒了,学生们呆在缑氏山中实在无聊,就讲起了自己的过去。公孙瓒说他自己家中虽然有钱,家里的存粮足有二十万斤,但是因为母亲的关系(关于这一点,公孙瓒并没有和刘备明说,不过刘备估计公孙瓒可能是小老婆或者是私生的),只做了看城门的一个记录员。
不过还好,公孙瓒长得是一表人才,嗓门大声音也好听,而且记忆力超群。政府单位琐事较多,但是他能同时几件事情同时办理,从来没有误过一件事。
是金子总是要发光的,当时的侯市长一下子看中了公孙瓒,觉得这小子是个人材,在欣赏之余,还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并送他来这里学习。
公孙瓒说完自己的身世,一帮同学纷纷表示羡慕,尤其是刘备。他知道自己出身也很卑微,要是能有公孙瓒这样的运气,那以后就算是能平步青云了。
后来轮到刘备说,他就告诉大家他是中山靖王的后人,不过家道中落了,自己和母亲两个人靠编草席和草鞋为生。听完了,同学中家世好的人多有不屑,但一位叫刘德然的人却记住了刘备。因为刘德然知道自己的家世,他就是中山靖王的后人,这时突然又冒出一个来,不由得关注起这位同学来。
回到家里,刘德然告诉了自己的父亲刘元起。刘元起一听说,找了个机会和刘备谈了谈,问了刘备的家世。回家后,刘元起把家谱一查,刘备还真的果然是他们老刘家的一支。论辈分,刘备是他的侄子,正好和刘德然同辈。
于是,刘元起就赶紧把刘备叫到家里,告诉了他这件事情。这个消息把刘备高兴的不行,因为以前虽然跟别人说自己是谁谁的后人,一来因为家境贫寒,二来因为也没有家谱和家族支持,所以别人都是对他的介绍不屑一顾。现在终于名正言顺了。
刘元起也很喜欢这个意外出现的侄子。觉得这个尊敬兄长的少年,将来必然会有一番作为的,因此每次给刘德然零用钱的时候,也会给刘备同样数目的零用钱。刘元起的老婆曾经说:虽然是同宗,但又不是一家人,你帮的什么忙啊?刘元起笑了笑说:这个孩子将来一定会为我们老刘家争光的。
刘备的学习生涯就在还算顺利中展开了。
但是,没几年,南方的少数民族反抗中央政府,朝廷觉得卢植很有治理南方的经验,就任命他做庐江市市长。卢植只好去遥远的南方赴任去。
原来的一帮学生也就做鸟兽散了。公孙瓒回到了他的城门口,不过很快因为诸多原因就转正,成为了一个政府公务员。
刘备依然在涿县里每天靠帮母亲编草鞋和草席为生。
少年的岁月很快就要结束了,刘备依然是个一名不文的村愚少年。
2006/8/23 刘备这个人(连载一)看到这个题目肯定有朋友会问,你开始写历史小说了?其实不是,就是把历史中的史实用现代的口吻讲述出来。 本来,一直想写的是曹操,但是可能因为太喜欢曹操了,反而不知道该怎么写。因此,选择刘备作为突破口,而且刘备的故事曲折性也比曹操更强。 这个长文里,对于刘备的描述可以保证忠实于史书记载,只在少部分地方进行合理的调侃,但决不会进行推测或创造故事情节。 毕竟我要告诉给大家的,是一个真实的刘备。而不是《三国演义》里的那个刘备。 刘备这个人----涿县的少年 两千年前,在现在的河北省涿县,有个寡妇带着一个男孩单独住在一间房子里。寡妇靠着编草鞋和草席来维持生活。她的儿子挺顽皮的,在他们家房子东南角的篱笆墙旁边,有一棵大桑树。小孩子们就常去那里玩。 男孩经常回家就问寡妇:娘,我爸呢?我们家是干什么的? 寡妇这时候都会告诉男孩:我们家是本朝开国皇帝的后代,是汉景帝的儿子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 男孩子都会很好奇,就又问:那为什么我们现在住在这里呢? 寡妇就怅然若失地说:因为我们的祖先为皇帝征收税款,结果工作表现不好,就失去了贵族的地位。 男孩就这样记住了,自己是中山靖王的后代。于是,后来再出去和别的小朋友打架或嬉戏时,就会自豪地说:“我是中山靖王的后代。” 可是,作为王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呢,小男孩怎么也想不出来,就去问问妈妈。 寡妇就告诉他:王那可是很风光的,因为是皇帝的亲戚,然后封到的土地又多。因此王到哪里去都会有一大帮人跟着,刮风下雨或者天热了,都会有把大伞为他挡着。 男孩听了之后非常羡慕,有一次和几个小朋友一起玩,他就指着门前的大桑树说:我以后肯定会有和这棵树一样大的伞跟在我后面。 后来,别的小孩子告诉了父母。男孩的叔父听到了就过来说:以后出去别乱说,我们是本本分分的耕田人家。那么大的大伞叫华盖,是大老爷才有的,你乱说,我们全家都要被杀光的。 到了十五岁,男孩长成了少年。寡妇也因为编制草鞋和草席存了点钱,觉得自己家的孩子也该出去见见世面,毕竟好男儿志在四方。而且自己家困苦以久,也该培养出个人材来,让家里风光风光了。 就这样,拿着妈妈的存款,少年背上行囊出发了。从此一代英雄豪杰刘备开始了他颠沛流离的一生。 刚好就在少年要求学的时候,涿县的一个有名的读书人从外地回到了家中。这位读书人就是卢植,他身高约一米八五左右,嗓门特别大,少年时跟着马融学习。马融家是个大款,家里的年轻的女佣人很多,但是卢植从来都不去看一眼那些女人,只是专心读书。后来书读成了,也没想去做官,就自己回到了家里,关起门来办私人学校。 这样的机会非常难得,刘备就去了卢植那里教了学费,跟着他学习。 卢植这时刚刚开始教授学生,本着学生多多益善的原则,因此刘备这样没有家庭背景的少年也都收了下来。 在卢植那里没上几节课,刘备就发现了个问题,那就是老师是个愤青。没事就喜欢弄几个小菜,然后拿上一坛酒过来,不过呢,卢植不象别的文人喜欢喝喝酒吟吟诗做做赋,他是一边喝一边评论国家大事。不知不觉之间,老师能喝掉一百二十斤高粱酒。 这一点,让刘备抓住了机会。 在以后的学习生活中,刘备结识了第一个好朋友,也逐渐有了自己的人生目标,预知后事,请听下回分解。 2006/8/16 猪头肥肠的董卓不为大家所知道的另外一面在《三国演义》中,从十常侍之乱后,何进引董卓进京,从此天下大乱的局面正式开始。 董卓这个人,在我从小印象中就是个无恶不作,坏事做绝,然后猪脑肥肠的人。在《英雄记》里记载,董卓死后被暴尸街头,看守他尸体的公务员就在他的肚脐眼上插了灯草点灯。结果照明效果非常好,一直点了好几天,这才熄了。当时就觉得这厮也太肥了。 最近,再读《三国志》和《后汉书》发现董卓猪头还是有一点点不错的地方的。 首先,董卓平定了宦官为乱的局面,救下了皇帝,并把宦官的势力肃清了。 其次,改组中央政府。这一点很可能看过三国的人都会说狗屁,但是现在再仔细想想,当时宦官不断专政。而这个少帝感觉又很昏庸,害怕他以后再重新宦官,因此换上了还算比较聪明,并且对宦官为患有认识的陈留王。 第三,他拉拢地主阶级和读书人。重用了一批著名人物担任中央官员,比如蔡邑就是其中一个。而董卓自己的亲信并没有委任给重要职务,只不过封了些将校的头衔。这点倒是很出人意料的,以前都以为董卓把持朝政,必然任人唯亲。 第四,重整天下风气。让司隶校尉(这个职务现在没有对应的,有点专门提反对意见,和纠察官员作风的意思)刘嚣登记那些不尊敬父母、不效忠皇帝、不能清正廉洁、和不听从自己兄长话的人,然后把犯了这几条的人通通都没收财产,然后杀了。这个法令现在看来有点荒诞,但是在汉朝应该算是没有过分到极点,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那时候这几点是最重要的。但是可惜这个法令被人加以利用,结果有旧仇的就互相陷害,弄得人民不得安宁。 这里的第三和第四条可见董卓也并非完全一无是处,还是当政后动了一点头脑的。那么为什么他还是那么惨呢? 因为,他废皇帝搞的太快了,这让深受儒家熏陶的读书人和官员无法接受。 然后,当时经济困难,他的新政府根本无法正常运作。而且还有反对派的打击。 最后,就是他本人的人品实在太差。虽然颁布了好的法令,但是自己却淫乱宫廷、草菅人命,这种人的话就算是对的,天下又有谁会去听呢? 其中,经济的困难是董卓一入京城就面对的。他控制洛阳后,兼并了不少人的部队,这时粮草就成了大问题。没办法,他就派士兵在城中抢劫有钱人家。 这种方法还是不能解决经济困难,他就打起了发行货币的主意,控制中央银行拼命发行钱币,导致了通货膨胀。(汉朝是个很酷的朝代,很多现代经济才会有的事情,那时候就都发生过了。这次是汉朝历史上第二次全国性的通货膨胀,并且导致了政府的垮台。) 这样在政治上和经济上,董卓都陷入了绝境。不输也就不太可能了。 可是屋漏偏逢连夜雨。 在董卓经济苦难,粮草近绝的时候,关东组成了讨伐军,而白波起义军又对他形成了威胁。这样没办法,他只好撤退到长安去。在撤退时,他又做了一件没头脑的事情,烧毁了洛阳城,并驱赶洛阳市民和他一起西迁。(到这里不得不说一下,在三国时期行军带上老百姓是很正常的,董卓干过,曹操也这么干过,所以刘备带上老百姓走也就不是意味着他有多仁厚。在那个时代,有人民就有人种粮食、就有人提供兵源) 董卓就这样稀里糊涂的位极人臣,掌握大权,又稀里糊涂的给打的落花流水,被自己的干儿子吕布杀了。 看完史实,还是鄙视的董卓的,这个人就是个痞子。不过,也不能否认他上台后做过那么一两件正确的事情。 2006/8/15 这些历史你知道吗?这是一个旧帖子了,今天看到后觉得还是属于常贴常新的好文章,所以再一次发出来 中国历史: 1.历史上唯一向全世界宣战的是中国的慈禧太后;(你没想到吧) 2.中英鸦片战争中,清兵和英兵的伤亡比例是600:1; 3.北京人吃过民族英雄袁崇焕的肉; 4.明末张献宗屠杀四川人达千万,清朝不得不移湖南、湖北人填充四川; 5.明末代皇帝崇祯要皇室大臣捐100万银子打李自成,大家都哭穷,李自成进京后向他们追银子,严刑拷打后竟然捐出来7千万两; 6.和绅在位10多年,家产有2亿,相当于甲午战争后中国给日本的赔款; 7.三国后的南北朝时代有个皇帝的书童领8000兵,从现在的南京出发,一路打下长安、洛阳70座城市,击败当时北魏的50多万大军,他叫陈庆之; 8.秦始皇并没有真正统一中国,因为当时还有一个中山国; 9.解放战争中,解放军最大的失利是在金门战役,是役国民party军歼灭,俘虏近万解放军,留在岛上的解放军伤兵全部被活埋; 10.李自成之所以反叛是因为go-vern-ment让他下岗(他原来是驿卒,类似邮递员); 11.历史上唯一被灭十族的人是明朝的方孝儒; 12.明朝万历时,云南土司思任叛乱,在平叛中明全国70%的军队死在云南; 13.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女皇帝是隋末文佳皇帝陈硕贞而非武则天; 14.逼死楚霸王的韩信死时被关在笼子里,笼子外面蒙上布,然后一群女人用竹枪捅死了他; 15.民主斗士秋瑾被处决前唯一的要求是不脱衣服; 16.中国历史上唯一掉进粪坑呛死的国君是春秋的晋景公姬獳; 17.安禄山在杨贵妃面前最常见的扮相就是襁褓里的婴儿; 18.李自成曾被明总督陈奇渝困在车厢峡谷,但后者竟然接受他们的投降请求,结果李自成一被放出峡谷马上就又反叛了; 19.秦灭亡后,项羽与刘邦争夺天下,对峙于广武涧时,项羽用箭射刘邦,一箭正中胸口,刘忍痛拨箭,反唇讥笑项羽只射中他脚后跟,结果项羽羞而退兵,继鸿门宴后再次错过除掉刘邦的难得时机; 20.金熙宗完颜亮曾引兵50万攻打南宋,宋军望风而逃,然而金兵却在采石矶被一个书生虞允文打败,金国陷入内乱,完颜亮被杀,南宋至少多维系了100年; 21.大风改变历史:元军10万在日本九州登陆后与日军激战于海滩,大风过后元海军覆灭;当吴三桂与李自成大战于山海关外时,大风过后清军突然出现在吴一方,李大败。 22.秦朝人口有2000万,西汉武帝时升到5000万,东汉末年,由于军阀混战和瘟疫流行,全国人口竟然减少了3/4,中国大地只剩1100万人口; 23.北宋清明上河图有人物1600多人,比四大名著中任何一部出现的人物都多(三国也才1200人); 24.蒙古军在征战C.P屠杀了1个亿的人口,与之相比,纳粹屠杀的犹太人不过才600万; 25.在第二次鸦片战争中,首先抢劫圆明园的不是英法联军而是中国人; 26.雍正实行的“摊丁入亩”直接导致的结果是全国人口在10年内净增一倍,人口从康熙末年的7千万增加到乾隆初年的1亿5千万; 27.道光皇帝首创“四菜一汤”,他为人十分节俭,勤政爱民,但就是由于签了一份中英南京条约被历史学家唾弃; 28.陈璧君原先与汪精卫并不认识,当汪精卫决定去刺杀满清摄政王时,她作为革命party人鼓励汪说:”你去干吧,你明天就要去死,我没有旁的送给你就跟你睡一晚吧。“2人从此成为夫妻,后一同成为汉奸。 外国历史: 1.纳粹德国兵员最高达1300万,等于现在上海90%的人口; 2.希特勒之所以没来得及打下莫斯科是因为之前在罗马尼亚发生了2个月的叛乱,否则在9月份即可发起莫斯科战役,以当时德军攻势之盛来看,苏联必败; 3.日本下决心侵华的直接原因是1931年阪神大地震,因为他们害怕再来一次地震国家会沉入海底; 4.美国曾经有个诺顿皇帝,深受人民爱戴; 5.南美的乌拉圭曾在上世纪30年代与巴拉圭、巴西、玻利维亚同时开战,全国男人死掉一半; 6.日俄海战中俄波罗的海舰队之所以覆灭是因为它从欧洲到亚洲万里奔波,船身上附着了太多贝壳,船速减慢了; 7.德国的非特列大帝在统一德国之前竟然穿着盔甲溺死在小溪里,希特勒进攻苏联的计划即以他命名,叫“巴巴罗萨计划”; 8.柬埔寨GCD夺取政权后把城市人口全部撤到农村,2年中以革命的名义杀害了100万人,被法国学者称为“一个民族的自我灭绝”; 9.非洲的乌干达在1994年发生胡图族和图西族的种族仇杀,3个月内死亡100万人,大多数被切香蕉的大砍刀砍死; 10.日本战国时代有位诸侯叫今川义元(实力相当于三国时的袁绍),在率4万精兵向京都进军,夺取天下的途中,他和5000亲兵在在一个峡谷内遭到一个小混混800多人的突袭,他被当场砍死,这个混混就叫做织田信长(相当于三国时的曹操); 11.拿破仑败亡的原因不是因为侵略俄国,而是在西班牙投入了50万大军与农民军作战8年无法获胜; 12.西班牙殖民者皮萨罗诱捉了印加(今南美秘鲁)国王,把他关在一间100平米的房间里,允诺只要房间填满了金子就释放国王,当房间真被印加人堆满金子后,国王立即被杀; 13.一战时一百万德法军僵持于凡尔登,一天法军一个弱智试炮,一炮命中德军隐藏在森林中的火药库,造成60万发炮弹和几十吨火药大爆炸,法军由此扭转一战战局; 14.德军在二战前发现一本书((未来的陆军)),讲述如何以机械化部队进行机动作战,德军据此建立了庞大的装甲军团,仅仅用了6个星期就打败了法国,这本书的作者就是后来的法国总统—戴高乐; 15.苏联史上最大的连环杀手自1978—1990年间共奸杀了52名男女,最后由一名老**在一个乡村火车站抓住了他; 16.同样是一战战场,一天德军发现一个山头每到中午就有只波斯猫出现,经分析后集中炮火猛轰该山头,战后得知这一轰把法军一个师指挥所连同师长家的猫咪一起炸上了天; 17.罗马城曾被自己的皇帝下令烧毁,原因是他想看着焰火吟诗,这个皇帝叫尼禄; 18.最不可思议的发明家当属达芬奇,虽然他的发明仅限于图纸,但包括了自行车、坦克、潜水服、直升机、欧洲地图、蒸汽轮船等几十种近现代机器,极大超越了人类思维极限,以致于有人认为他是一名现代人,只是不知为何被禁锢在了15世纪。 2006/8/14 猛男吕布其实很聪明三国第一猛男,吕布一直被认为是有勇无谋,一般理解就是这位哥们四肢特发达,而脑子特简单。其实,这是对谋这个词的理解错误。谋这个字并不指一个人的智慧,而是指谋略、策划(文末有谋字的详细解释)。 在《三国志×吕布传》中对吕布的评价就是“吕布有虓虎之勇,而无英奇之略,轻狡反覆,唯利是视。自古及今,未有若此不夷灭也。”说的是无英奇之略,并没有说他笨,而且还说他是轻狡,狡就不用解释了,大家都知道是狡猾的意思。 我个人就认为吕布是很聪明的,他非常了解厉害,总是朝着往自己有利的方向去做事。 一开始跟着丁原混,但是丁原这个人出身贫寒,没有什么势力。不过一个并州刺史而已,也就大概相当于现在的省纪委的负责任。而到了京城后,结识了董卓,而董卓则是并州牧,也就是那里的省委书记。而且此时的董卓手上拥有着皇帝、控制了整个京城。 所以,吕布就毫不犹豫地投靠了董卓。 再接下来的故事就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了。《三国志》记载,董卓是非常喜欢吕布的,只是董卓这个人脾气不好,他心情不爽的时候,估计是突然位极人臣,压力太大,出现亚健康状态。所以不爽的时候,他就会用手上的武器扔吕布,幸亏吕布武功高强,所以才没有短胳膊少腿。不过,董卓非常信任吕布,就让他做自己的后宫守卫。这样的职位可以说是很高地位了,不是家里人哪能这样呢。但是吕布这家伙居然监守自盗,和董卓的侍婢,也就是小情人偷情。(貂禅并非人名,而是古代后宫的一种职位名称,负责看守保管貂禅冠) 后来,董卓为天下英雄所唾弃,而吕布自己做贼心虚,担心董卓知道了自己偷吃了他的窝边草,因此很审时度势的背叛了董卓。 杀了董卓后,有一件事《三国演义》里面居然没有记载,在《英雄记》里提到:郭汜带兵回来攻打长安的北门,吕布开了城门出去,派人跟郭汜说:先退兵,我们两个单挑。于是,两个人在城门前大战一场,结果郭汜被吕布打败,幸亏被部下及时上前才救了下来。这个故事大概是三国时代为数不多的真正的单挑,而不象《三国演义》里武将动不动就单挑,在春秋之后,武将之间的单挑就非常少了。 吕布杀了董卓,知道他的旧部不会放过他的,就去投奔袁术。他以为自己替袁术杀了董卓,对方肯定会报恩于自己。可惜,他忘记袁术这个人好歹也是贵族子弟,还是有些做人准则的。没办法,他只好去投奔袁绍。 到了袁绍那里,虽然被收留,但是遭受了他的猜忌。有一次,袁绍派了三十个人去杀吕布。吕布使诈,让人在大帐内搞音乐会、唱卡拉OK。然后,就悄悄跟着这些人出了营帐。那些暗杀的人,等到半夜冲进营帐对着空被窝瞎砍了一通。 后来,吕布又投了很多人,实在没办法就去投奔默默无闻的刘备。而且还把刘备引到自己卧室里,让刘备坐在自己老婆床上,还让自己老婆来拜,一起吃饭喝酒,并且认了刘备为弟弟。这下把刘备吓了个半死,因为吕布认了两个干爸,就把两个干爸给杀了,现在认他做干弟弟,迟早把他也给宰了。 后来的事情,基本和《三国演义》也就差不多了。 我一直认为吕布不但不笨,而且非常聪明,他之所以不成功,就在于他太聪明了。聪明过于计算自己个人的得失。 一个人不计较自己的得失,那是笨蛋。但是太计较自己的利益,那就是注重蝇头小利。而吕布这个人,虽然勇猛冠绝天下,但是心眼却小,只顾自己和眼前利益。一点点政治头脑和远见都没有。以至于,胸怀宽阔如曹操的人,最后在权衡下也不得不杀了他,以免后患。 在日常生活中,我也认识有人比较注重自己的利益,从来只看眼前的东西,虽然也看长远的,但是都是看和自己利益有关的长远。结果导致眼光短浅,朋友稀少,相识的人都远之。 我的观点一向是:一个男人绝对不能如女人般注重实际和眼前利益,眼光不能只放在自己的利益上面,只计较个人的得失。这样的男人就算成功,最后也会众叛亲离,只落得一个孤家寡人。一个人,必然是社会动物,离开了群体再出色,也是失败的。 謀 móu 【动】 (形声。从言,某声。本义:考虑;谋划) [1]同本义(侧重于商议出办法或盘算出主意) 虑难曰谋。──《说文》 聪作谋。──《书·洪范》 咨难为谋。──《左传·襄公四年》 谁适与谋。──《诗·小雅·苍伯》 在事为诗,未发为谋。──《春秋·说题辞》 心思为谋。──《论衡·超奇》 谋及子孙,可谓死君乎。──《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未能远谋。──《左传·庄公十年》 肉食者谋之。 聚室而谋。──《列子·汤问》 谋诸漆工。──明·刘基《郁离子·千里马篇》 又如:谋谟殚神(筹谋划策,竭尽全力);不谋而合;合谋(共同策划);谋及庶人(与百姓共商国事);思谋(方言。思索;考虑);谋始(于开始时慎重考虑);谋章(考虑文章的篇章结构) [2]计议;商议 谋,议也。──《广雅》 聚室而谋。──《列子·汤问》 又如:谋迹(议其行事);谋阙(商议补救缺失);谋合(合伙同谋) [3]图谋;营求 君子谋道不谋食。──《论语·卫灵公》 亦宜自谋。──诸葛亮《出师表》 谋袭蔡州。──《资治通鉴·唐纪》 又如:谋论(谋划揣摩);谋断(谋划决断);谋为不轨(图谋不轨);谋首(主谋者);谋犹(计谋。也作谋猷);谋干(谋求;钻营);谋虚逐妄(谋求追逐虚幻不实的东西);谋道(探求事理和道义等) [4]咨询 载驰载驱,周爰咨谋。──《诗·小雅》 咨事为谋。──《国语·鲁语》 又如:谋筮(问卜);谋询(咨询);谋龟(问卜) 谋 謀 móu 【名】 [5]策略,计谋 辩说属辞,饰非诈谋。──《韩非子·存韩》 小不忍则乱大谋。──《论语》 无以小谋败大作。──《礼记·缁衣》。注:「小臣之谋也。」 非常之谋难于猝发。──明·张溥《五人墓碑记》 又如:谋不逮下(谋略不及下等水平);谋定后动(计划稳妥之后再采取行动);计谋(战争中欺蒙并智胜敌人的策略);足智多谋;有勇无谋 [6]通「媒」。媒介 君臣之会,六者谓之谋。──《管子》 ====〖简释〗==== 谋 (謀) mou2(ㄇㄡˊ) [1]计划,计策,主意:计~。出~划策。 [2]设法寻求:~求。图~。~面。~篇。~生。~幸福。 [3]商议:~议。~划。不~而合。 [4]姓。 2006/8/12 刘备靠同性恋来笼络人材??????刘备的出身虽不卑贱,但是家底贫穷,因此在崛起的过程中就不能像曹操、袁绍、孙坚那样笼络人材。这可怎么办呢? 本人近日读《三国志》(讲三国,不可用《三国演义》,里面讲的半数不可信),读完后于午睡时,梦中终于悟出了刘备笼络重要人材的方法。然后起床查书,果然! 他的方法是什么呢?我就不卖关子了。 方法就是搞同性恋。 当年桃园结义,刘备要钱没钱,要粮没粮,根本就是个孤家寡人,那如何拉拢住关羽、张飞这两位天下英雄呢?于是刘备出卖了色相,他与两位英雄到了晚上就睡在一张床上。就连易中天先生讲解到这里时,也不由得诧异于“刘备的老婆去了哪里?”,其实易中天先生太老实了,他没有想到刘备是在搞双性恋。 如此这般,有了爱情的基础,因此关羽和张飞二人对刘备从此不离不弃,因为他们深爱上了刘备。 而刘备也是有同性恋基础的,《三国志×先主传》记载:“先主……喜狗马、音乐,美衣服。身长七尺五寸”。看来个子挺高的,然后又特别爱臭美,喜欢找好看的衣服穿,这一点就比较让人起疑了。在印象中,但凡同性恋者似乎都比较喜好打扮,注重漂亮的衣服,当然尤其是扮演女性角色的同性恋为甚。 在三国时代,不管是哪个英雄都没有谁向刘备那么倒霉,可以说是屡败屡战,屡战屡败,经常,不,是正常给人打的是落花流水。有一次,望见曹操军队的旗帜,居然就抛弃将士,独自一人夺路而逃。 面对这样一个常败英雄,关羽、张飞显示出了爱情一般的忠贞,始终相信刘备跟随着刘备。 而另外一位自始至终都跟随刘备,甚至用性命保护刘备家人的武将,就是赵云。他为什么如此为刘备卖命?因为赵云也被刘备睡过。 在《三国志×赵云传》中,裴松之引了《云别传》中的一段“先主与云同床眠卧”。赵云长得帅那是人尽皆知的,《云别传》中记载:“身长八尺,姿颜雄伟”,这可是一个身高一米八四的大帅哥啊,刘备哪能放得过他,自然就发生关系了。 刘备和赵云都曾在公孙瓒的手下共事过,后来赵云的哥哥死了,他要回去奔丧,刘备知道赵云不会再回到公孙瓒这边,因此拉住赵云的手依依惜别,赵云则深情地说:“永远都不会背叛玄德您的。”这时二人就已经知道了对方的心意,因此后来刘备依附袁绍时,也就自然和住在邺城的赵云发生一夜情了。第二天,赵云就按照刘备的吩咐去帮他招募人马去了。 这些事情都不是我编撰的,都是记载在《云别传》中,并且被裴松之引用。在这个传里面还有一件事可以佐证,那就是有一次刘备打了败仗,有人说赵云不要刘备逃走了,刘备大怒,用手中的兵器朝那人掷了过去,并说:“子龙他是不会丢下我,而自己一个人走的!” 说到这里,有件事不得不说一下,就是刘备与关羽张飞曾经发生过吃醋事件。 刘备去三顾了茅庐,终于把诸葛亮请了回来。但是,这时的刘备依然是个孤家寡人,面对这样的大牛来帮助自己,他无以为报,只好献身了。 刘备睡过了年轻貌美的诸葛亮(他也有一米八四的个头,而且长相非常伟岸且漂亮)之后,两个人感情越来越好,《三国志》中记载“于是与亮情好日密”。看来是在热恋期,因此整天腻在一起。这样一来,刘备的老情人:关羽和张飞就受不了了。刘备很有男人味地对他们两个说:“我现在有了孔明,那就是如鱼得水啊,你们两个就不要废话啰唆了!”这么凶的话,以张飞的性格本应该受不了,可居然就什么话都不敢说了。感觉就和那大户人家的小媳妇一般。 一般分析后,大家自然也就会得出自己的结论了。我也就不用再废话多少。 哈哈哈啊哈,最后,不得不说,本文纯粹出于好玩,鄙人尚且不当真,望看官也一笑了之,只为博君一笑。 我懒,故我在(评加菲猫)
2006/8/8 为什么许攸必须要死近日,买了易中天的《品三国》(上)正在阅读中。节目早就看过了,书比讲座的内容更加丰富,史料更详尽。
当时看讲座时,就觉得关于曹操双重人格分析不对。易中天采取了和古往今来所有读书人的同样观点,曹操虽有很多优点,但是忌妒心理和怀疑心理非常重,而且好杀人。并且都以许攸这事来做为证明。
我个人一向认为这个许攸是必须得杀,不杀不行的,换到哪个到曹操的位置都会杀的。
为什么?因为许攸找死!
首先,要说明许攸在三国历史上并不著名,《三国志》中并没有他的传,而是裴松之作注时才加上了一些他的介绍。通过零零碎碎的资料,我们知道许攸在年少时和曹操以及袁绍三个人是好朋友。
这一点,也成为后人指责曹操的证据,说他不够兄弟,掌握了大权后把这两个少时的好友通通置于死地了。
其实,这两个人都是该杀之人。
袁绍且不谈,就看许攸。这个人史料中有两个人对他进行过评价,一个是孔融,说他是“田丰、许攸,智计之士也。”《三国志荀彧传》然后就是荀彧说的“许攸贪而不治。”这样我们对他有个初步印象,肯定是个很有脑子的人,能和田丰齐名看来智商不会差。其次,这个人贪财,在官渡之战时,许攸就是被政敌审配参了一本,参他贪财,并把他的子侄都给关了起来。袁绍一怒之下,狠狠地训了许攸一顿。许攸在袁绍那边实在混不下去了,这才叛逃到曹操那里去。
贪财这一点当然不足以构成他必须要杀的原因,他还贪功。其实也算不上贪功,而是夸功,爱把功劳往自己头上揽。许攸这个人是非常聪明的,他对于形势的分析和战略的部署,通常都有先见之明。而袁绍没有听他的就彻底输了;曹操听了他,就赢得了战争。后来夺取冀州的战争中,许攸也是提出了影响战局的建议。
这样,许攸那个得意啊,经常和曹操开玩笑,还当着众人的面叫曹操的小名。要知道领导人是必须要有领导人的威信,是不能容任何人来挑战的。当然有人要说,领导人也要有亲民可爱的一面,但是这一点是要领导人亲自来表现的。比如曹操自己主动来和大家跳跳舞,和大家一起唱卡拉OK,这就叫亲民。而你一个下属去这样对待上司,这在官场就是犯了大忌的。脾气再好的领导,关系再好的领导,他也是领导,作为下属要学会维护他的面子,而不是主动去削弱他的面子。
当然这样也还不至于让他掉脑袋,顶多也就是打入冷宫而已。可惜,许攸昏了头,他竟然说自己是攻打冀州的第一功臣,在出邺城时,竟然说:没有我,他曹操哪里能进得了这个门。”这句话一说,别说曹操,就是他的手下那些浴血奋战的将士们也要杀了他。所以《三国演义》里破天荒的没有去说曹操的坏话,而是安排了许褚杀许攸的场景: 却说曹操统领众将入冀州城,将入城门,许攸纵马近前,以鞭指城门而呼操曰:“阿瞒,汝不得我,安得入此门?”操大笑。众将闻言,俱怀不平,…… 一日,许褚走马入东门,正迎许攸,饮唤褚曰:“汝等无我,安能出入此门乎?”褚怒曰:“吾等千主万死,身冒血战,夺得城池,汝安敢夸口!”攸骂曰:“汝等皆匹夫耳,何足道哉!”褚大怒,拔剑杀攸,提头来见曹操,说“许攸如此无礼,某杀之矣。”操曰:“子远与吾旧交,故相戏耳,何故杀之!”深责许褚,令厚葬许攸。
看到这里,许攸不死也得死啊。所以《三国演义》虽然是贬低曹操的,到了这里居然没有按照史实上曹操杀许攸,而是让那些出生入死打仗过来的将领杀了许攸,可见许攸犯的是众怒。要知道,在那个时代可是“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啊,谋士可以说是既重要也不重要的人。袁绍就对自己的很多谋士都视而不见。毕竟,谋士的策略固然重要,将士肯为你拼命厮杀才是最重要的。就算有最好的谋士,将士不能卖命也没有任何作用。
曹操在许攸犯了众怒的情况下,不杀许攸也得杀许攸。一个对领导不尊敬,对别人的功劳随意占用的人,是肯定不会有好下场的。
这时,可以看出许攸必死了。但是曹操其实是个非常宽宏大量的人,在《三国演义》这个明显贬低曹操的小说中,也不能回避这一点,把曹操多次不计前嫌的举动都写了出来,尤其是和关羽的故事。固然关羽有义,曹操也有信啊。因此,以曹操的性格,即便许攸如此,也不一定就杀了,说不定也不过一笑了之,然后让他去地方上做个小官。
那么,究竟是什么让曹操决定要杀他呢?那就是在公元184年左右,冀州刺史王芬与许攸等人谋废汉灵帝,立合肥侯,最终以失败告终。这件事让曹操决意要杀他。
官渡之战是公元200年,而许攸这个事则是在此的16年前了,为什么曹操要算这个旧帐呢?要知道,说曹操是英雄,就是在于他的早期和中期就从来没想过自己做皇帝,他想的就是做一个中兴之臣,能够辅佐汉家避免天下大乱。
而他的正统观念又非常强,曾经有很多人都和他商量过谋反的。董卓找他,那时的曹操还没有势力,所以他选择了逃跑。后来袁术找过他,袁绍也找过他,都被他拒绝了。并且,正因为袁绍想自己拥立皇帝,这才让曹操起了必杀袁绍的决心。现在人听了可能觉得不能理解,这曹操脑子差根弦啊,别人要拥立就要杀别人。这是对汉朝的不了解,在汉朝讲究孝廉和忠义,曹操这么做绝对是正确和合乎常理的。这也是曹操必然鄙视许攸的地方,许攸首先不廉,然后也不忠不义,四点他符合了三点,完全违背了当时的正统价值观,不杀怎么可以啊。
早在184年就产生了另立皇帝的想法,这个许攸实在聪明的过了头。聪明过头的人,也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更何况,他的价值观和又是和正统的完全不一样的,这样的人,曹操不杀才怪。
最后,只想对于通过这一点来说曹操的忘恩负义、性格忌妒、喜欢烂杀提出反对,许攸是个绝对该杀的人,换到刘备也会杀了许攸的。(在毛宗岗父子批的《三国演义》里曾经把曹操杀许攸和刘备放法正进行对比,来说明刘备的宽厚和曹操的奸贼。其实许攸和法正的情况根本就不一样,法正没有跑去造反,法正虽然也夸功但是没有犯了众怒,没有去夺别人的功劳,而许攸这几点都犯到了。在汉朝和三国,毕竟还是个讲究大是大非,讲究情与义,讲究做人做士,讲究人品,讲究原则的时代) 2006/8/1 和阎王爷死磕的人人的一生必须要面对的是死亡。所有的宗教归根结底都是关于死的宗教,让人们在生活中面对死亡这个无可回避的宿命时,能够得到心理的安慰。
在《聊斋》中很多故事都是讲赏善罚恶的,告诉人为富不仁结果必然是悲惨的,就算这辈子不报,在下辈子或者去地狱里也会得到报应。
《三生》就是其中的一个故事,不过这个故事讲的颇为搞笑,能让我等这样穷人看得觉得过瘾。
故事的开头就比较有趣:有个姓刘的举人,居然能记得自己上辈子的事情。一般情况下,记得上辈子都是好事,偏生这位仁兄记得不是好事。
原来,他上辈子是个从官场上退休下来,住在乡下的有钱人。活着的日子里,经常做些坏事,到了六十二岁就死了。
死后,灵魂去了冥府。地狱里的那些小鬼们显然是看人外表做事的,一看这位穿的得体富贵,就把他请到阎王爷身边坐下。而阎王爷也没有什么透视眼看出他的人品来,居然请他喝酒。
这位仁兄得了阎王爷的优待,但是居然不领情,看阎王爷赏给他的酒有点混浊,就把酒倒了,然后假装喝了。
很快,这帮没有法眼的地狱主管者们查了查档案,发现这位仁兄居然生前是恶迹斑斑,就把他罚去做马。
刘乡绅自然不愿意去做马,于是押送他的厉鬼就用棍子狠抽他的屁股,大痛之下,刘乡绅不由自主向前迈步,这样就投胎成了马。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地狱里的办事效能太低,还是忘记了,还是故意的,刘乡绅变成马后依然有着前世和人的思维。这样一来,他就不愿意啦,老子以前那么风光,突然怎么就成了任人驱策的马了啊。这内心一不爽,就不愿意载着人跑,而且还怕人用棍子抽屁股。
还好他运气,主人并不怎么虐打他,可是仆人就难说了啊。一天,仆人骑他出去,连马鞍都没有装,一上马就用两只脚狠狠地用里夹击。把这位前身享进荣华富贵的马弄的痛不欲生。
想想上辈子好歹也是个乡绅,这辈子做马吃这等苦,刘乡绅在观念上怎么也接受不了。就这样,人世间第一批自杀的马诞生了,他绝食活活把自己饿死了。
如此死了之后,又回到了阴间。阎王爷一瞅来的人,大怒。罚他做马,还没到期就自杀又回来了,这不是坏了阴间的规矩么。因此,把刘乡绅再罚为去做狗!
本来就没转换思想观念,这下变成了更低贱的狗,这位仁兄哪里还能受得了。用他的狗头撞墙,结果头破血流也没有死掉。而所在的主人家又是一个好人,就喜欢养狗而不杀狗。没办法,刘乡绅冲上去咬了主人的大腿,把一整块都撕了下来。主人盛怒之下,用棍子打死了这个依然记得前生,一心想死的狗。
还没出门几天,这又回来了,阎王爷给他气的不行,让下面的小鬼打了刘乡绅数百鞭子,接着把他罚去做更卑贱的动物----蛇。
蛇都是生活在洞里,那刘乡绅生前可是生边呼来喝去,哪里受过这般的寂寞?因此,他决定和阎王爷死磕,继续求死。
不过,这一把做了蛇,成了冷血的软体动物,每次撞墙绝食跳河什么的都没用了。想去咬人,可还没咬到,人见到他早就跑了。
这回真的是想死都死不成。
在百般琢磨求死,但是不能成功之后,变成蛇的刘乡绅也感到累了,就在一草丛里休息。忽然,听见了车轮声,刘乡绅毫不犹豫,毅然决然地跳起来,跳上了路面。这一次,天随蛇愿,车轮从他身上碾过,将他碾成两半。
死了后,自然又回到地狱。阎王爷给这个刘乡绅给搞的哭笑不得,没办法只得让他重新投胎去做人。
这样就成了现在的刘举人。
蒲松龄在这里是想教育别人,你看看做坏事,为富不仁是多不好啊,死后不是变马就是变狗,甚至可能变成蛇。
但是,我的个人观点,这里反而是在告诉那些做坏事的人,和那些为富不仁的人,你们只管做坏事吧,别怕。因为那阎王爷也是个怕认死理,怕和他死磕的人。你被罚到了地狱,只要跟阎王爷死磕,顶多被多罚几回,但肯定能够提前返回人世间做人的。
这个故事,估计那会蒲松龄没仔细考虑,不然肯定要修改一下故事,或者把最后的异史氏的评论要改一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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