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ung 的个人资料Max的都市慢生活日志列表留言簿 工具 帮助
2007/3/30

<资治通鉴》札记(外一)

当读到《资治通鉴》的申不害死亡这段时,合上了书,中国的变法者是中国历史最特殊的一类人。那些历史连续剧重来都关心帝王将相和后宫佳丽的生活,却很少有人来拍一个变法者的片子。正是这些人,尤其是战国时期的那些变法者们使得中国数千年延续的政治形成,其影响甚至一直持续到现在的中国。
 
而这条变法之路,是一条鲜血染成的不归路。
 
想把从吴起开始一直到李斯为止的战国变法者每个都做个读书笔记,让自己更好的理解这些人的行文和读懂他们的动机。
 
吴起 
 

一直都觉得变法的人是很酷的人,最近看书可能年岁长了,觉得他们其实都很勇猛、很值得尊敬也都很惨。中国自古至今的变法都是用鲜血染成的,那鲜血又多有变法者本人的一份。而要做一个成功的变法者必须要有大智大勇和一腔一往无前的热血,不然只能落得个受后世嘲笑,和当时身败名裂的下场。

 

第一位跃入人们视线的改革家应该算吴起,他是战国第一位变法者,也可以算是中国历史的第一变法者。因为变法那就是要破除旧法、创立新法。

 

第一人吴起,他塑造了魏和楚的强大。可惜,在吴起内心中一直有一个心结,那就是对地位和成功的追求。在魏文候向李克问是否任用吴起的意见时,李回答:“起贪而好色。”这个问题看来吴起是太过于表露了,算是个人尽皆知的秘密。

 

在被魏君重用后,吴起注意做到了廉平。

但在后来的政治斗争中还是被政敌公叔利用了要面子这个死穴。对手故意建议魏侯嫁公主给吴起,然后这位公叔自己已经娶了一位公主,就安排好在吴起面前让公主对自己百般凌辱,而公叔自己则是委曲求全。吴起这一看吓了一跳,一个堂堂大丈夫怎么能受如此的委屈?更何况自己还是个为了前途连老婆都能杀的人,娶一个这样的回来那肯定是完蛋了,做男人还有什么尊严了!于是竟然拒绝了魏侯的婚姻要求,这使得他在政治上完全陷入了被动的局面。婚姻有的时候正是一种加强联系、牢固统治的最佳工具,能做亲戚那就是自己人了。

  

一个本来又贪又好色的非常有才的人,如今不贪不好色了,任何一个君主都会对这样的转变感到害怕。这也是为什么岳飞会被皇帝召回最后惨死的原因,你说你不要钱、不要田、不要名,也不要女人,你那么卖命的打仗为什么?在赵构看来,皇帝就是他赵构啊,那两个被抓去的皇帝不算皇帝了。你要是爱国效命那就是我赵构啊,可是你这么搞,那显然是不在乎我这个皇帝啊,那我留着你干嘛呢?自然是杀了。这时候的吴起也是如此,一个人性格发生如此大的变化,又偏偏碰上新君,猜疑甚至杀机那是肯定免不了了。如此这般,吴起也只好逃离魏国了。

 

吴起对地位和成功的追求,导致了他前半生的失败,这一点只能说是个遗憾了,

,吴起的出生其实应该还算是不错,家中也比较有钱。可惜他出生在了弱小的卫国,这个国家就是纣王的儿子的封国,以出君子闻名。年轻时,家中钱财颇多,就去各国游历想找个官做做。不过那个时候很奇怪,我们现代人都以为那个战乱纷繁的年代肯定对人才极度需要,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在战国时期,你如果不行贿走后门,是当不到什么官的(唯一例外是通过战功积累和机缘巧合得到赏识)。在外面奔跑了一段时间,把家财都耗尽了也没有找到一个什么官做做,于是吴起回到家中。这样的败家子自然被邻居朋友所笑话,吴起一怒之下竟然连杀三十多人,然后跑窜国外。

 

这个时候大概吴起总结了从政失败的原因,去找了曾子拜他做老师。不得不说吴起拜师方面实在找错了人,因为曾子有名就是因为“孝”,著名的《孝经》就是他写的。在学习期间,吴起为了能够抓紧时间学习,竟然不回去奔丧,这事要搁在现在那就是为了事业打拼的好青年啊。只不过时代不一样啊,吴起因为这件事被曾子逐出了师门。

 

吴起就去了兵法理论研究昌盛且先进的齐国。那里著名军事家和军事理论家人才辈出,吴起终于找到了自己想要学习的东西。在那里他不仅学得了一技之长,而且还娶了一个老婆。

 

凭着这些,吴起在鲁国总算混了点名堂。也是该他的运气,齐国攻打鲁国,鲁君觉得吴起是个了解齐国兵法的人才,就准备让他带兵出战。不过,英雄的路总不是那么一帆风顺的,这时有人提出吴起的老婆是个齐国人,他可能是个间谍或内应。吴起一听,心想:老子这么多年了,就等这个机会的!妈的,居然用我老婆来拖我后腿。他一横心把老婆给杀了,以表明自己的忠诚。鲁君这才对他放心了,吴起也对得起杀妻的骂名,击退了齐国的进攻。

 

世界上的事情,你做的太绝了通常不会有什么好结果。吴起为了领兵作战杀了老婆,结果也不受到鲁国的重视,没办法就跑到了当时刚刚独立的魏国,那时候魏文侯一代明君正在求贤若渴。此时魏国根基未牢,虽然继承了大部分晋国的实力,但并不具有压倒性优势。尤其是西边的秦国对关东的土地更是虎视眈眈,吴起被起用后就一下子攻下秦国五座城池,魏文侯不愧为一代豪强,他就把吴起封在了黄河以西的河西作司令,带兵对抗秦、韩两国的部队。

 

后来魏文侯死了,魏武侯即位。此人通过这个谥号就知道是个好大喜功之人,他看着老子给他打下来的大好江山(这时的魏国是所有国家中最强大的),好好感叹了一把。吴起这人却说了一句掏心窝的话,为什么说他没有政治头脑,这里就显示了出来。他一个大功臣居然对新君说:你要以德治天下啊,河川再险要也是挡不住真正的敌人的,因为如果你以德治国,那么连你身边的人都是你的敌人。别说是魏武侯了,就换作是我,那也是要惊的一身冷汗啊。

 

所以,魏武侯封相就没有吴起的份了,而吴起一生追求的就是这个相位。当然,他运气也还算好,这个田文显然和他还算是一路人。但田文的继任者公叔就不同了,对待前朝留下来的大功臣和握有兵权的竞争者,自然是要先除之而后快了。这样就有了开头的政治陷阱让吴起钻了。

 

虽然遭到政治打击,还好的是北方不亮南方亮,楚王聘请吴起做了相。如此,人生的理想也就实现了。吴起因此也就得到了施展其才华和拳脚的舞台,他做了有史以来的第一次尝试:宣布法律的至高性,清理吃干饭的和不干活只拿钱的人,剥夺了那些王族中血缘较远的人的爵位和封赏,将省下来的钱花在培养一线部队身上。经过这一番大动作,楚国立刻称霸诸国,引起各国的恐慌。

 

吴起的政治措施现在看来很正常,但在战国历史上可谓是史无前例的,因为他打破了贵族的世袭制度和官僚制度。这个最起码从大禹时代就已经开始的贵族世袭制度,就这样从吴起的变法开始拉起了它土崩瓦解的大幕。

 

作为第一个敢触碰奶酪的人,吴起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当然,在中国的变法者中,吴起是非常聪明的一个,甚至可以说是最聪明的。他在楚王的葬礼上面对楚国大臣的群起进攻时,选择了趴在楚王的尸体上。结果是吴起死了,楚王也被那些发了疯的大臣们给戮了尸。在注重对死者尊敬的中国,自古以来对死人动武肯定是大不敬的,而且不是深仇大恨绝不会如此做。历史上有名的戮尸就是伍子胥等少数几个,而只要做了这事就会丧失了别人或后人在仁义方面的正面的评价。吴起来了这么一手绝的,让那些算计他的大臣们通通都遭了罪——事后七十多家人被满门抄斩。

 

在《史记》中司马迁认为吴起“吴起说武侯以形势不如德,然行之於楚,以刻暴少恩亡其躯。悲夫!”我并不赞同,吴起所缺乏的是政治的圆通和狡猾,而这方面几乎是中国历史上大部分变法者所共缺的东西。形成这个问题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有一个主要因素就是这些变法者或来自下层,或来自对于功成名就的急切渴望,他们能够变法都是因为得到皇帝这个独裁者一人的重视然后青云直上,而没有任何政治的根基。而且事实证明,真正的改革者必须要有破除一切旧规则的勇气和决心,不然变法从何谈起呢?

 

吴起一个杰出的军事家和改革家,同时也是一个失败的政治家。另外吴起的兵法非常有特色,可以说中国之后数千年中无数成功政权的崛起都和正确使用他的兵法思想有关,最好和最近的例子就莫过于共产党了。

 

附:

吴起关于兵法的几句话:

不和于国,不可以出军;不和于军,不可以出阵;不和于阵,不可以进战;不和于战,不可以决胜。

教诫为先。一人学战,教成十人;十人学战,教成百人;百人学战,教成千人;千人学战,教成万人;万人学战;教成三军。

与之安,与之危,其众可合而不可离,可用而不可废,故之所往,天下莫当。

夫发号令而人乐闻,与师动众而人乐战,交兵接刃而人乐死。

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生于狐疑。

2007/3/21

你忽悠谁呢?评<乱战>

你忽悠谁呢?

《乱战》这次宣传搞的不错,噱头就是这是一部警匪悬疑片,看到最后你可能看不懂或看不明白。可惜啊,事实证明对于那些宣传真的只能反过来听和看。

首先,片子是个悬疑片,这是宣传时定的基调。从头看到尾也没觉得有什么悬疑,在看到三分之一时就基本把嫌疑人所定位男主角和他的上司了。等到男主角被“炸死”的时候,就知道真正的幕后黑手是谁了,后面的时间全在等着影片来应证自己的猜测。

其次,这是一部动作片,这是显而易见的。除了开头的炸银行,后面的剧情里,居然(注意这里是居然)出现了重复的三到四次室内的警匪悬疑式找人游戏,这真是让人晕菜啊,俺的小学老师就教育过我们:写作文要变着花样写,千万不能雷同地重复。而这片子居然这样……

这片子有没有值得一提的地方?有,有,当然有。就是在最后空姐跑上来说警察正在下面等着你呢。这句话太经典了,这是逗谁玩呐?要评选2007最经典翻译窜改台词,我相信这里绝对可以榜上有名。一部这样“无间道”式的警匪片,以老美编剧的水平,就算再烂也不会在最后冒出这样一句话。这是典型的符合中国国情的翻译啊。

影片90多分钟,说真话,我第一次看国外警匪片觉得时间过的真漫长,就盼着快点结束吧。

2007/3/9

资治通鉴札记(四)

 

韩懿侯薨,子昭侯立。

  ◎ 十一年癸亥,公元前三五八年

  秦败韩师于西山。

  ◎ 十二年甲子,公元前三五七年

  魏、韩会于鄗。

  ◎ 十三年乙丑,公元前三五六年

  赵、燕会于阿。

  赵、齐、宋会于平陆。

  ◎ 十四年丙寅,公元前三五五年

  齐威王、魏惠王会田于郊。惠王曰:“齐亦有宝乎?”威王曰:“无有。”惠王曰:“寡人国虽小,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十枚。岂以齐大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为宝者与王异。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泗上十二诸侯皆来朝;吾臣有盼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吾吏有黔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徙而从者七千馀家;吾臣有种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此四臣者,将照千里,岂特十二乘哉!”惠王有惭色。这个比富的故事后来张居正教给了小皇帝,于是就有了小皇帝视黄金珠宝如粪土的事情。可惜,后来这个小皇帝长大了依旧喜欢黄金珠宝。不过,一个人的档次高低重要的不是财富,而是你结交的朋友(如果是领导,那就是你拥有什么样的人才)。每个朋友都是一面镜子,既可以照出你自己的优缺点,也可以让别人通过镜子来知道你是什么样的人。所以,朋友要慎交、要挑选。但《论语》中所说的“无友不如己者”也是极为重要的,和任何一个朋友交往都要坚信,没有什么都不如自己的朋友。每个朋友身上都有值得自己学习借鉴的地方,如果说你有例子证明有完全不如自己的朋友,那么证明你对这个朋友还不够了解。

  秦孝公、魏惠王会于杜平。鲁共公薨,子康公毛立。

  ◎ 十五年丁卯,公元前三五四年

  秦败魏师于元里,斩首七千级,取少梁。

  魏惠王伐赵,围邯郸。楚王使景舍救赵。

  ◎ 十六年戊辰,公元前三五三年

  齐威王使田忌救赵。初,孙膑与庞涓俱学兵法。庞涓仕魏为将军,自以能不及孙膑,乃召之。至,则以法断其两足而黥之,欲使终身废弃。这是千百年来对庞涓所鄙视的原因,一个人没有容人之忍的人,是走不远的。后来在《三国演义》中就把周瑜塑造成了类似庞涓的形象。齐使者至魏,孙膑以刑徒阴见,说齐使者。这可以算是叛逃案例吧,曾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尤其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叛逃出国成了很多文化人的行为。但是这两个叛逃是完全不一样的,因为孙膑那是受了政治迫害和身体迫害,而现在的叛逃固然有政治迫害因素,但也有很多个人私心和欲望的因素。齐使者窃载与之齐。田忌善而客待之,进于威王。威王问兵法,遂以为师。于是威王谋救赵,以孙膑为将,辞以刑馀之人不可。乃以田忌为将而孙子为师,居辎车中,坐为计谋。这个形象似乎后来也被《三国演义》小说所借鉴,用在了诸葛亮身上。

  田忌欲引兵之赵。孙子曰:“夫解杂乱纷纠者不控拳,救斗者不搏撠。批亢捣虚,形格势禁,则自为解耳。今梁、赵相攻,轻兵锐卒必竭于外,老弱疲于内。子不若引兵疾走魏都,据其街路,冲其方虚,彼必释赵以自救。是我一举解赵之围而收弊于魏也。”田忌从之。十月,邯郸降魏。魏师还,与齐战于桂陵,魏师大败。

  韩伐东周,取陵观、廪丘。这里的东周不是周王国。之前只剩下七座城的周王把自己的弟弟封到了周领地东边的巩县,所以称为东周。后来东周的国君又把自己二字封到了偃师,称为西周。这和历史上的东周、西周毫不相干。

  楚昭奚恤为相。江乙言于楚王曰:“人有爱其狗者,狗尝溺井,其邻人见,欲入言之,狗当门而噬之。今昭奚恤常恶臣之见,亦犹是也。且人有好扬人之善者,王曰:‘此君子也,’近之;好扬人之恶者,王曰:‘此小人也,’远之。然则且有子弑其父、臣弑其主者,而王终己不知也。何者?以王好闻人之美而恶闻人之恶也。”王曰:“善!寡人愿两闻之。”此人颇有给领导提意见的艺术啊,提出了领导的错误,又让领导欣然接受。切入点正确和举例恰当是重要因素。用人的狗来举例,说明宰相也不过是王的一条狗,不是主人的错而是狗的错。然后再对王进行表扬,说他能够近君子远小人。这样国王心情大好,在这个恰当的时候,才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 十七年己巳,公元前三五二年

  秦大良造卫鞅伐魏。

  诸侯围魏襄陵。

  ◎ 十八年庚午,公元前三五一年

  秦卫鞅围魏固阳,降之。

  魏人归赵邯郸,与赵盟漳水上。

  韩昭侯以申不害为相。申不害者,郑之贱臣也,学黄、老、刑名,以干昭侯。昭侯用为相,内修政教,外应诸侯,十五年,终申子之身,国治兵强。申子尝请仕其从兄,昭侯不许,申子有怨色。昭侯曰:“所为学于子者,欲以治国也。今将听子之谒而废子之术乎,已其行子之术而废子之请乎?子尝教寡人修功劳,视次第;今有所私求,我将奚听乎?”申子乃辟舍请罪曰:“君真其人也。”这里只记载了申不害这件事情,却没有记载申不害让韩国成了一个强国的具体事迹,可见《资治通鉴》在很多方面太过于阐述司马光个人的理念。对于这样一个正宗的黄老、法家的人不给予足够的重视。昭侯有弊袴,命藏之。侍者曰:“君亦不仁者矣。不赐左右而藏之!”昭侯曰:“吾闻明主爱一嚬一笑,嚬有为嚬,笑有为笑。今袴岂特嚬笑哉!吾必待有功者。”

  ◎ 十九年辛未,公元前三五零年

  秦商鞅筑冀阙宫庭于咸阳,徙都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并诸小乡聚集为一县,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废井田,开阡陌,平斗、桶、权、衡、丈、尺。之前的变法,是对军功制度和继承制度的改造,以及对农业生产的改革。这时候是对整个社会结构的彻底改造。在此之前,根本就没有分家这个概念,这时候商鞅强迫秦国的人民必须分家。将大家族彻底分割为一个一个小家庭。初步形成了今天中国的家庭格局。然后将各个乡合并为县,将所有人都迁入到县城内居住,形成了以城市为中心的国家结构。

  秦、魏遇于彤。

  赵成侯薨,公子緤与太子争立。緤败,奔韩。

  ◎ 二十一年癸酉,公元前三四八年

  秦商鞅更为赋税法,行之。

  ◎ 二十二年甲戌,公元前三四七年

  赵公子范袭邯郸,不胜而死。

  ◎ 二十三年乙亥,公元前三四六年

  齐杀其大夫牟。

  鲁康公薨,子景公偃立。

  卫更贬号曰侯,服属三晋。

  ◎ 二十五年丁丑,公元前三四四年

  诸侯会于京师。

  ◎ 二十六年戊寅,公元前三四三年

  王致伯于秦,诸侯皆贺秦。秦孝公使公子少官帅师会诸侯于逢泽以朝王。秦国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这个时候正确地选择了逐渐被大家忽视的周王。

  ◎ 二十八年庚辰,公元前三四一年

  魏庞涓伐韩。韩请救于齐。齐威王召大臣而谋曰:“蚤救孰与晚救?”成侯曰:“不如勿救。”田忌曰:“弗救则韩且折而入于魏,不如蚤救之。”孙膑曰:“夫韩、魏之兵未弊而救之,是吾代韩受魏之兵,顾反听命于韩也。且魏有破国之志,韩见亡,必东面而愬于齐矣。吾因深结韩之亲而晚承魏之弊,则可受重利而得尊名也。”王曰:“善!”乃阴许韩使而遣之。韩因恃齐,五战不胜,而东委国于齐。齐因起兵,使田忌、田婴、田盼将之,孙子为师,以救韩,直走魏都。庞涓闻之,去韩而归。魏人大发兵,以太子申为将,以御齐师。孙子谓田忌曰:“彼三晋之兵素悍勇而轻齐,齐号为怯。善战者因其势而利导之。《兵法》:‘百里而趣利者蹶上将,五十里而趣利者军半至。’”乃使齐军入魏地为十万灶,明日为五万灶,又明日为二万灶。庞涓行三日,大喜曰:“我固知齐军怯,入吾地三日,士卒亡者过半矣!”乃弃其步军,与其轻锐倍日并行逐之。孙子度其行,暮当至马陵。马陵道狭而旁多阻隘,可伏兵。乃斫大树,白而书之曰:“庞涓死此树下!”于是令齐师善射者万弩夹道而伏,期日暮见火举而俱发。庞涓果夜到斫木下,见白书,以火烛之。读未毕,万弩俱发,魏师大乱相失。庞涓自知智穷兵败,乃自刭,曰:“遂成竖子之名!”齐因乘胜大破魏师,虏太子申。个人始终觉得后来对于诸葛亮的很多描写,都源自于这里。这次孙膑的战法表面看来和上次一样,但实质不同。因为这次他也知道庞涓会有准备,于是就采取了示弱的办法。很多时候在面对强敌或困难时,适当的表面示弱是前进的最佳办法。不过这里的记载有悬疑,因为根据《孙膑兵法》记载,庞涓是在公元前三五三年的桂陵之战中被抓住的。但是,齐国两次对魏国的用兵,致使魏国国力大弱,因此后来与秦国作战失败,只能割地求和,并且将国都迁到了远离秦国的大梁。

  成侯邹忌恶田忌,使人操十金,卜于市,曰:“我,田忌之人也。我为将三战三胜,欲行大事,可乎?”卜者出,因使人执之。田忌不能自明,率其徒攻临淄,求成侯。不克,出奔楚。政治斗争的险恶远远大于战场斗争,田忌碰上这种事情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因此采取了冒险的先发制人。结果还是被人给算计到了,真成了谋反的罪名。

  ◎ 二十九年辛巳,公元前三四零年

  卫鞅言于秦孝公曰:“秦之与魏,譬若人之有腹心之疾,非魏并秦,秦即并魏。何者?魏居岭厄之西,都安邑,与秦界河,而独擅山东之利。利则西侵秦,病则东收地。今以君之贤圣,国赖以盛;而魏往年大破于齐,诸侯畔之,可因此时伐魏。魏不支秦,必东徙。然后秦据河山之固,东乡以制诸侯,此帝王之业也。”公从之,使卫鞅将兵伐魏。商鞅的这次战略进攻制定的非常正确,在百年后秦始皇能够统一中国正是得益于商鞅的这次谋略。因为秦国在七国中拥有最好的地势,而且除了东面有敌和北面遥远的匈奴外,没有任何外在的敌人。而别的国家都最少和三个国家接壤,对于发展非常不利。魏使公子卬将而御之。军既相距,卫鞅遗公子卬书曰:“吾始与公子欢,今俱为两国将,不忍相攻,可与公子面相见盟,乐饮而罢兵,以安秦、魏之民。”公子卬以为然,乃相与会。盟已,饮。而卫鞅伏甲士,袭虏公子卬,因攻魏师,大破之。魏惠王恐,使使献河西之地于秦以和。因去安邑,徙都大梁。乃叹曰:“吾恨不用公叔之言!”这样一个阴谋成了商鞅被后世所诟病的原因之一。在现在看来这样的事情再正常不过了,虽然阴了一点,但是为了求胜这可算是最佳方法了。后来的项羽大概就是因为商鞅这么做遭到巨大批评,因此在鸿门宴上没有杀了刘邦。当然秦汉时的人批评商鞅的这个做法是对的,毕竟那时的道德观和现在还是不一样的。而且这么做确实少了一点点大将风范。

  秦封卫鞅商於十五邑,号曰商君。

  齐、赵伐魏。

  楚宣王薨,子威王商立。

  ◎ 三十一年癸未,公元前三三八年

  秦孝公薨,子惠文王立,公子虔之徒告商君欲反,发吏捕之。商君亡之魏。魏人不受,复内之秦。商君乃与其徒之商於,发兵北击郑。秦人攻商君,杀之,车裂以徇,尽灭其家。

  初,商君相秦,用法严酷,尝临渭沦囚,渭水尽赤,为相十年,人多怨之。赵良见商君,商君问曰:“子观我治秦,孰与五羖大夫贤?”赵良曰:“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仆请终烧正言而无诛,可乎?”商君曰“诺。”赵良曰:“五羖大夫,荆之鄙人也,穆公举之牛口之下,而加之百姓之上,秦国莫敢望焉。相秦六七年而东伐郑,三置晋君,一救荆祸。其为相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行于国中,不从车乘,不操干戈。五羖大夫死,秦国男女流涕,童子不歌谣,舂者不相杵。今君之见也,因嬖人景监以为主;其从政也,凌轹公族,残伤百姓。公子虔杜门不出已八年矣。君又杀祝欢而黥公孙贾。《诗》曰:‘得人者兴,失人者崩。’此数者,非所以得人也。君之出也,后车载甲,多力而骈胁者为骖乘,持矛而操闟戟者旁车而趋。此一物不具,君固不出。《书》曰:‘恃德者昌,恃力者亡。’此数者,非恃德也。君之危若朝露,而尚贪商於之富,宠秦国之政,畜百姓之怨。秦王一旦捐宾客而不立朝,秦国之所以收君者岂其微哉!”商君弗从。居五月而难作。这也许就是改革的悖论吧。任何改革都会伤害一部分人的利益,而如果从这些人的角度来看改革,自然改革是非常不合时宜的。司马光这里绝对是暗指王安石,因为王安石在用人方面就不行,而且排除异己得罪了当朝不少大臣,然后新法推行不利,结果使得老百姓生活更为困苦。

  ◎ 三十二年甲申,公元前三三七年

  韩申不害卒。

  ◎ 三十三年乙酉,公元前三三六年

  宋太丘社亡。

  邹人孟轲见魏惠王。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有以利吾国乎?”孟子曰:“君何必曰利,仁义而已矣!君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曰:“善。”

  初,孟子师子思,尝问牧民之道何先。牧民就是管理老百姓,这个词现在听来实在是对老百姓非常的轻视。因为有这个词,所以在东汉就有了州牧这个官职。子思曰:“先利之。”孟子曰:“君子指贵族所以教民,亦仁义而已矣,何必利?”子思曰:“仁义固所以利之也。上不仁则下不得其所,上不义则下乐为诈也。此为不利大矣。故《易》曰:‘利者,义之和也。’又曰:‘利用安身,以崇德也。’此皆利之大者也。”这里再对照之前商鞅的话,对待老百姓的方法和态度,可以说子思和商鞅,一个儒家一个法家,但都是一样的。老百姓不要去谈仁和义,要先让他们得利,然后才能考虑这方面。中国历史无不证明这点,老百姓是最善忘的,也是记忆力最好的,关键就看你给他们的利够不够。

  臣光曰:子思、孟子之言,一也。夫唯仁者为知仁义之利,不仁者不知也。故孟子对梁王直以仁义而不及利者,所与言之人异故也。

你怕黑吗?一代宗师的谢幕

西德尼×谢尔顿与世长辞了。他是介绍到中国最早的一批美国畅销书作家之一。
 
前几天读完了《译林》刊载的西德尼遗作《你怕黑吗?》。
 
 

 
读书花的时间很快,感觉也很爽,读完了,除了对两个女主角性感有一点幻想外,也没记得太多东西。
 
历来对西德尼的小说,书评家们都不会给什么好话。对于这点确实可以理解,没有丰富立体的人物,没有精雕细琢的场景,没有深入体现或刻画人物的对话,这些都是他的小说所缺乏的。
 
但是,他的小说几乎每部都是畅销榜的宠儿。原因很简单,每部的故事都非常的好看。不愧为”故事大师“,《华盛顿邮报》的书评家也不得不说西德尼的小说是“值得一读的垃圾”。
 
这本《你怕黑吗?》依旧如此,而且故事的叙事结构上看,已经达到了西德尼的巅峰。但是正因为是巅峰,所以这本书反而有点小问题。就是故事结构讲的很好,而因此显得过于匠气了。几乎后面的每次转折对于那些阅读经验丰富的读者来说,都是可以预料的。唯一能吸引为我的,反而是对两个女主角美丽的描写,和一号反派哥哥这个伏笔的设置。可惜的是,最后对于这个伏笔让我失望了,而两位美丽的女性看完后也就忘了,只记得名模凯莉的悲惨童年。
 
这本小说和所有美国的商业大片一样,有着大部分人所无法拒绝的成功因素,但是看完也只能就是看完,你不会从中发现什么特别有营养的东西。
 
有人会反对,说这本书的主旨讲的是环保和高科技。
 
那不过是个噱头而已。而且我很反感美国作家关于全球变暖问题的写作方式。西德尼和迈克尔·克莱顿都写了全球变暖问题的畅销小说,可是两个人的切入点都惊人的一致,那就是全球变暖是荒谬之说,不过是政治或个人的欲求产物。
 
他们的这个论调和美国政府也是如出一辙,可见在美国,大部分人根本就不关心全球变暖问题,美国政府这么强硬也是反应了美国的民意。
 
个人觉得,《你怕黑吗?》如果算成功之处,那就是两个女主角对于过去的回忆,写的还算细腻,但是这里的缺点也依然十分明显,就是过于程式化。
 
而大反派和他哥哥的设置,个人觉得还是失败的,让人一点点新意也没有。
 
也许以一本充满匠气的书结束写作生涯是一种遗憾,但是作为在80多岁高龄写出来的作品,我们也不能做太高要求,谁敢说自己到80多岁依然有这么清晰的思路呢?
 
 
 
 
 

他横跨戏剧、电影、电视三大行业,托尼、艾美、奥斯卡一个也不落;他50岁时一举成为畅销书作家———西德尼·谢尔顿,这个美国的传奇名字在当地时间本周二下午陨落,肺炎并发症夺走了他的生命,享年89岁。

  -畅销

  作品远销180个国家

  谢尔顿于1917年2月17日出生在芝加哥,早在10岁时就开始写作,美国大萧条期间,他进入西北大学,并利用业余时间为剧团写剧本。

  17岁时,谢尔顿决定到好莱坞碰运气,但当时能找到的唯一工作就是在环球影业校读电影脚本,每周22美元。晚上没事时,谢尔顿就潜心写剧本。他是个多产的作家,知名著作包括《天使的愤怒》、《午夜情挑》、《假若明天来临》等,他的小说情节缜密,读者看后往往欲罢不能。谢尔顿可以说是当今世界最顶级的说故事高手,也是在世界上作品被翻译成最多国语言的作家,其作品共计被翻译成51种语言,全球有180个国家引进了他的作品,该项纪录于1997年被列入吉尼斯纪录。

  “我试着写出让读者爱不释手的书,”谢尔顿在早年的采访中表示,“我写书的秘诀就是,即使读者看到每章节的最后,他们还会迫不及待地再读一章。”谢尔顿非常有女人缘,他的不少粉丝都是女性读者,“我喜欢描写女人,她们既有才华又有能力,但最重要的是她们有着女性特有的温柔,这也是女性最伟大的力量,因为男人离不开女人的温柔。”

  -写作

  每天定量口述50页

  和大多数作家用打字机和电脑写作不同的是,谢尔顿有着独特的写作习惯,他每天会口述50页,并让秘书写下来,或者干脆用录音机录下来。第二天,他会校对这些书稿:“我最后还要花一年时间改写,大概要改12次到15次。”同时,谢尔顿的好几本小说都被改编成了电视短剧,他本人也同时担任了制片人。

  二战期间的谢尔顿做过飞行员,战后进入纽约大剧院从事编剧工作,声名大震。他曾一度有三部音乐剧在百老汇上演,拿过托尼奖,还凭借电影《单身汉与时髦女郎》获得过奥斯卡最佳原创剧本奖。在电视业繁荣昌盛之际,他为《派娣·杜克秀》写了7年共78集剧本,此外他创作并担任制片的《梦见吉恩》一直演到第5季,还获得过艾美奖。此后,谢尔顿开始写小说,他的作品《裸脸》问世,该书虽一度不被书评人看好,但销量却是惊人的,精装本卖掉了2.1万册,简装本则卖掉了310万册。从此,谢尔顿一发而不可收拾,一举成为雄居畅销书榜单的常客,而且常常荣登冠军宝座。

  谢尔顿的书以真实著称,他曾说过:“我写的地方我一定去过,我写的食物我一定吃过。作家是绝对不可以欺骗读者的。”

  -记忆

  八十年代“经典骗局情节”

  上世纪八十年代,谢尔顿这个名字在一代人心中有着不可磨灭的记忆,堪与金庸(金庸新闻,金庸说吧)等一代流行文学巨匠媲美。谢尔顿的作品既有通俗小说的迷人魅力,又具有揭示现实的深刻,就当时而言堪称极品,作品畅销到买不到、借不到。在整个上世纪九十年代,盗版还络绎不绝。《假若明天来临》是谢尔顿所有作品中最为人称道的一部,评论家称为他的最佳作品。那位女盲人骗子对付两位国际象棋大师的经典情节深深印在了当时所有读过这本书的人的脑海里,以至于直到今天还有人仿效这样的做法,用“他山之石”来“攻玉”。

  主要负责引进谢尔顿作品的译林出版社编辑李瑞华告诉记者:“那时候谢尔顿的作品几乎人手一本,当时很多出版社也没有版权意识,直接就把谢尔顿的作品拿来出版,也不会与他的出版社联系合作,所以,这本《假若明天来临》的具体销量根本无法统计了,但毫无疑问,这是谢尔顿所有的作品中卖得最好的一本。”

  -引进

  最后作品年内结集出版

  出版物逐步走向正规化以后,译林出版社就与谢尔顿的出版社———华纳出版社建立了一系列的合作关系,而他2004年的作品《你怕黑吗?》也于去年刊登于杂志,今年正式获得书籍出版版权。正因为谢尔顿能够很好地将流行与经典结合起来,满足大众的审美要求,这次译林出版社就准备把谢尔顿的8本作品整理到期版权,重新结集出版,包括《假若明天来临》、《镜子里的陌生人》、《午夜的另一面》、《谋略大师》、《血族》、《魔鬼的风车》、《天使的愤怒》、《你怕黑吗?》等,而面对谢尔顿的寿终辞世,李瑞华表示:“文集的出版一下子肯定无法赶工,这股风我们不必赶,也赶不上,既然预定在今年下半年出齐八本作品,这也是我们的正常出版安排,不会因为谢尔顿的辞世而有所改变。其中的《你怕黑吗?》更是谢尔顿生前最后的作品之一,这次我们仍然与华纳出版社合作,谈下了这本书的版权。”

  这部最后的作品中似乎有《假若明天来临》中的一切,比如貌美而多磨难的女人、变态猥琐的男人、骗局和逃脱、“闪回”技法的频繁使用和奢侈品名字的罗列,终局一切明了时,读者方明白谢尔顿乃是在讲一个以“环保”为主题的故事

 
2007/3/7

男人和女人来自不同的星球

电影《传普拉达的女王》再次证明了男人和女人是来自完全不同的星球。小说原著在美国雄踞排行榜前十长达6个月之久,电影则取得了一亿两千万的票房。这两个数据明白地告诉我们,它非常的成功。

可是,所有陪女性,尤其陪自己老婆或女友的男性们可就不一定认为它成功了。剧情其实简单的可笑,不就是一个灰姑娘再加上职场励志的故事么。唯一有新意的就是那名牌服装一套一套的换,到处都洋溢着拜金主义。几乎所有的男人们都会认为这是一部只属于女人的电影,因为里面充斥着女人所喜爱的:虚荣、爱打扮、讲排场、注重美貌、虚饰和浮华。陪她们去看这样一部电影,和陪她们购物一样浪费了太多的光阴,看完还得听她们对于里面物质的崇拜和羡慕。

其实男人们永远不会懂得女人的世界,正如土星不会和火星相撞一样。相比男人对名声和荣誉的虚荣,女人则是非常环保的。男人们通常在扬名四海、闯荡天下、功成名就、追寻事业、兄弟道义等虚荣上浪费一生的光阴和精力,而女人不过是在一条裙子、一个发型、一个手包上浪费一点时间和金钱而已。

影片最后,女魔头面临再次离婚时最担心的是自己的女儿们;安蒂在事业和自由、真爱上,选择了后两者。也许,来自火星的女人们当偶尔迷失在虚荣丛林时,该想一想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什么才是真正值得追求的。因为真正的女人在面临人生和实际问题时从来都不虚荣,她们的感性选择往往优于男性的理性。

 

 

精彩台词:
  
  Emily: You work a year for her, and you can get any job at any magzine you want(给她打工一年,所有杂志的工作你随便挑).
  某男:Miranda Presly is famous for being unpredictable.(女魔头以喜怒无常闻名天下)。
  A Million Girls will kill for that job.(多个人物说:为了得到这个职位成千上万的女生会挤破头)。
  Andy:Being Miranda's assistant opens a lot more doors(女主角:作她的助理,是晋身之阶)。
  Nigel:So quit. I can get another girl to take your job in 5 minutes --one who really wants it.(不想干就辞职呗。5分钟我就能找一个女生顶你的位置。)Because this place--where so many people would die to work--you only deign to work.(这份工作有多少人梦寐以求,奉献一生,可你却觉得自己屈尊了。)
  Emily: It's for Paris, I'm on a new diet.It's very effective, well, I don't eat anything.When I feel like I'm about to faint,
  
  I eat a cube of cheese.(为了去巴黎,我开始新一轮减肥计划:很有效,秘诀就是什么都不吃。饿的实在受不了了,就吃一片奶酪)。
  Miranda:The decision is yours. That's All(你看着办吧,就这样)
  Andrea: I didn't have a choice(我没的选择)
  Miranda:No, you chose. You chose to get ahead(不,你已经选择了。你选择主动)。
  Miranda:(to Andrea)I see a lot of myself in you(在你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Editor: And if I don't hire you, I'm an idiot. You must have done something right.(我要是不聘用你,我就是傻瓜:你一定作对了什么)。

 

 

据说这部电影中光米兰达就有60多套衣服,
  在关于两条青松石腰带有什么不同的情节里,
  米兰达穿的这套衣服是Bill Blass,
  衣架上挂的白色杂乱条纹针织衫看来是HERMES的丝带系列。

电影中有很长一段关于米兰达甩皮草的蒙太奇,
  据说是甩了12套在上面,原本好像只是设计了五件皮草,
  后来决定,不如干脆来够十二件吧。
  总之,从电影的娱乐性看来,目的已经达到。
  米兰达穿的是Bill Blass外套, Valentino 衬衫, Bill Blass腰带,
  Versace的裤子,手里甩的是Donna Karan的大衣,
  脖子上是Fred Leighton的项链。
  而公主MM穿的是全套的CHANEL,这部戏里面她总是chanel来chanel去

安妮扮演的小助理,真的是漂亮啊,
  那么小的脸,眼睛占了大半个脸,真漫画啊~
  这是她刚到runway的打扮,还非常学生,
  除了脚上那双Dolce & Gabbana鞋子,
  Calvin Klein骨色羊毛外套, J. Crew毛衣, 和Petro Zillia裙子,
  都是典型的美国女生的打扮拉~哦,还要除去她拿的sidekick手机。

瞧见了?小助理迅速不一样了,虽然看起来两件外套很像,
  但质地可是大大不同,这个是yigal azrouel象牙色安哥拉毛大衣,
  带着Chanel帽和手套, Calvin Klein的蟒蛇皮HOBO袋, Marni 的丁字鞋

第一次变装以后进入办公室的场景,
  里面是Kristina Ti的针黹,Chanel的裙,chanel的外套,
  CHANEL的膝盖靴子,项链。。。。
  去时尚杂志这么美么?连小助理都一套一套chanel?

这是Lewin的外套,
  在电影里也是一段蒙太奇,给了这套几个镜头而已,
  但能看到里面的裙子,是Gucci的, Kate Spade袋子,
  Giuseppe Zanotti的鞋子,墨镜是Chanel的咯,又是chanel。

小助理这是似乎以在时尚中游刃有余,
  是Calvin Klein的裙子, Kate Spade的手袋,
  书中是说KATE SPADE给总编送圣诞礼物之类。
  鞋子仍然是Giuseppe Zanotti的,墨镜当然还是Chanel。
  戴的戒指和项链手镯看不真切,抱歉了。

andy脖子上的项链CHANEL的,
  
这是David Rodriguez的船領上衣,衬衫是Miu Miu,
帽子也是是Chanel。

这个重要晚装,Andy穿了John Galliano的裙子,
  手上带的是CHANEL山茶花戒指,是镶钻的还是装饰用的不知道,
  看着满闪的。
  Miranda则穿的是Valentino裙子,梅丽尔很喜欢这个牌子,
  我想是她的主意。

这包是LA RUE的呵呵,还蛮别致的捏。
  项链还是CHANEL,为啥这个片子满眼都是LOGO飞呢?
  

Rebecca taylor大衣和christian louboutin的靴子,
  同色的帽子和同色的靴子搭配的真不错,
  field居然找到和这种靴子搭配的毛线帽子,不容易哟。
  里面是Gucci衫, 加上Chanel的包,
  又是chanel,又是chanel。
  

这是ANDY返璞归真以后的装束,
  但是她所表现出来的气质和刚进入runway不同了,
  是Vince外套, 内衫是DKNY, Japanese Fabric牛仔裤,
  穿着Calvin Klein鞋。
  

看好啦看好啦,看好啦,这套可是重点戏哟,
  这件可是prada哈,prada哈~prada哈

这部片子结束太快,内容太蒙太奇好多情节交代不清,
 
  这样看来也许是电影导演或者是编剧的问题。
  
  一个时尚类型的片子,选择梅丽尔我相信一定难搞,
  她是出了名的难搞,本身又属于不追随潮流的人,
  
衣服还不错看,因为服装造型又是Patricia Field,
  
据说米兰达最后一场的鳄鱼皮包价值一万二千美元,
  连梅丽尔也说这让人感觉手拿一个四千美元的手袋像是捡到便宜货似的。
  还好是借的,有时甚至要借二手货,所以说请这个设计师是个好主意。
  她自己个人造型十分狂野,电影中也每每出奇,
  但是却搭配舒服耐看,不是那么容易做到的,
  戏中光米兰达就有有六十多套戏服,
  每一套都得要配衬独特的鞋子、腰带、手袋、耳环和外套等。
  一切都要完美搭配真的很累人。

女主角的手机
T-Mobile Sidekick II 基本参数表
  体积:130×66×22mm 重量:185g
  屏幕:2.75英寸65536色TFT屏
  分辨率:160×240
  铃声:12和弦 网络频率:GSM四频/GPRS
    摄像头:30万像素 待机时间:3天左右

 

特制的水晶宝石版,价值在300美元左右


第一次出场miranda提着的白色PRADA是去年秋冬的款式,
  今年则是黑色的同款在继续发售,大概一万有余。
  当时电闪雷鸣,米兰达要andy想办法弄飞机让她回家,
  隐约可见一堆PRADA在脚下。

最后结尾miranda提的类似旅行箱的鳄鱼包也是PRADA,
  价格在1万五千美元左右

跟枣红色fendi皮草一起扔出来的fendi包是MAGIC系列。
  撞车时候emily提着FENDI的spy系列,好像则要两万人民币左右。
  而当时四散飞扬的HERMES丝巾大概都是90×90见方的,
  应该是人民币2500左右,

装后安迪第一次以一身至少人民币3万的CHANEL出现时候,
  提着的是绿色毛线FENDI,
  在巴黎最后一场往喷泉中扔手机的时候她穿着prada的蛋糕裙,
  近两万人民币

当时andy不知道是什么的shu uemura睫毛夹是24k镀金款,
  是为了造给眼部过敏的女士的,并不怎么离奇的昂贵,
  不超过30美金的样子,
  andy搞不清楚到底选哪条的腰带则是roberto cavalli。

2007/3/3

资治通鉴札记(三)

 

周纪二 起昭阳赤奋若,尽上章困敦,凡四十八年。

显王

  ◎ 元年癸丑,公元前三六八年

  齐伐魏,取观津。乱世开始了,各国纷纷互相征伐。这个时候还看不出谁是最强的。

  赵侵齐,取长城。

  ◎ 三年乙卯,公元前三六六年

  魏、韩会于宅阳。

  秦败魏师、韩师于洛阳。

  ◎ 四年丙辰,公元前三六五年

  魏伐宋。

  ◎ 五年丁巳,公元前三六四年

  秦献公败三晋之师于石门,斩首六万。王赐以黼黻之服。这里的败字表明这是一场侵略战争,秦国进行了有效抵抗。但是很奇怪,周王却赐衣服给秦国国君,在征伐频繁的战国时代,这样的进攻和防御作战太多了。秦国的一次防御成功,却得到了周王的封赏,实在是很奇怪。个人以为有可能是当时周王起了唇亡齿寒之心,因为如果秦国给灭了,那么三晋就围着周王了,而且看来三家都一直对周垂涎不已。此番赏赐那就是表明对秦的垂青,希望秦能帮助周王保国。并且这场防御战打的非常成功,杀了联军六万人,这在当时可是个不小的数字了。可以说严重挫了三晋的锐气和实力。

  ◎ 七年己未,前三六二年

  魏败韩师、赵师于浍。秦、魏战于少梁,魏师败绩;获魏公孙痤。算是一伏笔,秦国俘获了这个人。后来又放了回去,因此可以认为后来的商鞅肯定从公孙痤的口中知道了不少秦国的事情。

  卫声公薨,子成侯速立。

  燕桓公薨,子文公立。

  秦献公薨,子孝公立。孝公生二十一年矣。是时河、山以东强国六,淮、泗之间小国十馀,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皆以夷翟遇秦,摈斥之,不得与中国之会盟。于是孝公发愤,布德修政,欲以强秦。每个强国的崛起都是一样的,每个国家的衰落都是不一样的。秦国不仅被中原诸国认为是蛮夷,甚至就连被中原视为蛮子的楚国都把秦国看成了蛮夷,这的确很让秦国很受伤,但受伤归受伤秦国全方面都是落后的也是不争的事实。而这个时候,魏国和楚国是很强大的,秦国对魏国可以说是无险可守,这种情况下只能立刻进行改革。

  ◎ 八年庚申,公元前三六一年

  孝公令国中曰:“昔我穆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后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穆公之故地,修穆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于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强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这个奖励可以说是很大的,对于一个国君,权力和领土是最重要的。到了事成之日,给了商鞅十五个邑,这个分封是非常之大的,因为在百年后周王被灭时也不过只拥有三十六个邑。于是卫公孙鞅闻是令下,乃西入秦。公孙鞅者,卫之庶孙也,好刑名之学。这里并没有提到商鞅师从谁人,只知道他是卫国王小妾生的二子的二子。在别的典籍中提到过卫鞅的师从和知识来源,但是《史记》中并无记载,这点上觉得以《史记》为准是对的。因为司马迁的治学还是严谨的,没有记载肯定是非常不能确定的。此时也第一次出现刑名之学,之前儒家弟子吴起虽然做了些类似法家的事情,但是毕竟还没有成系统。也许在战国初年,诸子百家的泾渭还不是那么分明吧。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贤,未及进。会病,魏惠王往问之曰:“公叔病如有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中庶子是战国时掌管公族事务的官,也就相当于公孙这个姓的总管吧,看来公孙痤可能是族长之类的角色。卫鞅,年虽少,有奇才,愿君举国而听之!”王嘿然可惜啊,公孙痤这个遗言说错了对象。魏王必然认为这是生病生的糊涂了,居然要自己把一个强大的魏国全权委托给一个年轻人去管理。这点就是高明和庸材的区别,“嘿然”二字把魏王当时的神情表现地淋漓尽致啊。公叔曰:“君即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王许诺而去。公叔召鞅谢曰:“吾先君而后臣,故先为君谋,后以告子。子必速行矣!”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杀臣乎?”卒不去非常有见地啊!一个真正厉害的人物就在于能够审时度势,了解人性。这个卫鞅在这里就可以看出是个人物了。王出,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卫鞅也,既又劝寡人杀之,岂不悖哉!”从魏王的这句话不由让人感慨啊,在现实生活中很多普通人就是有这种思维定式,把一切不合常理的事情看作笑谈。但却不知道针对不同人和不同事,一定要分清楚这个不合常理的来由。比如公孙痤这样的人突然说出不合常理的话来,也许会是生病生糊涂了,但是就应该,再仔细考虑一下可能性。卫鞅既至秦,因嬖臣景监以求见孝公,要当官发财得先走后门,古以有之啊。看来领导身边的人永远都是最有说话权,必须要好好拍马屁的对象。说以富国强兵之术。公大悦,与议国事。

  ◎ 十年壬戌,公元前三五九年

  卫鞅欲变法,秦人不悦。世界上没有哪次变法或变革,开始就是所有人都欢欣接受的。其实卫鞅根本就不是变法,而是创法。他的所作所为注定了是史无前例的,是中国历史上,也许甚至是世界历史上第一次造法运动。商鞅在没有任何案例参照的情况下,可以说是凭空创造一个制度化的结构、一套法令和一套管理体系。同时树立了除了统治者一人以外,其余所有人都在法律面前平等的制度,这套制度从此就成为了中国数千年一以贯之的管理制度。卫鞅言于秦孝公曰:“夫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论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一语道破千百年来普通人和杰出人物的区别。在中国的今天无数的人都做着一着发财或成名或升官的美梦,他们却没有想到知道发财、成名和升官的信息固然重要,但要看看这个信息的覆盖面。一个信息如果弄的地球人都知道了,那就不叫信息了,就成了“俗”。一个杰出的人物的优点就在于他(她)能够发现机会,在众人反对和否定中坚持。而普通人就是对于新事物总是怀疑和不信任,甚至是无视。而等到新事物出成果了,这才开始关注,并且自以为发现、抓到了机会。一个人固然要听意见,但是不能真的去接受普通人的意见,只能是对意见进行参考和筛选。最后,要成大事就不能拘泥于定式,要善于破,没有破就没有立。甘龙曰:“不然。缘法而治者,吏习而民安之。”卫鞅曰:“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智者作法,愚者制焉;贤者更礼,不肖者拘焉。“常人安于故俗,学者溺于所闻”经典啊,这几千年来古今中外都证明是完全正确的。公曰:“善。”以卫鞅为左庶长只是一个中级干部,这就是任用干部之道。不能迅速提拔一个人,尤其在一个已经成形的单位里。,卒定变法之令。令民为什伍而相收司、连坐,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不告奸者与降敌同罚。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为私斗者,各以轻重被刑大小。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者,举以为收孥。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此时的秦国开始走上军国道路。商鞅的变法是开天辟地的,打破了原来的奴隶制和封建时代的身份世袭,而进入了官僚时代。个人一直认为中国的封建制(这里的封建制概念等同于西方的封建制)是在这个时候开始走向消亡的,商鞅变法可以说是中国数千年官僚制度的序幕。

  臣光曰:夫信者,人君之大宝也。国保于民,民保于信。非信无以使民,非民无以守国。是故古之王者不欺四海,霸者不欺四邻,善为国者不欺其民,善为家者不欺其亲。不善者反之:欺其邻国,欺其百姓,甚者欺其兄弟,欺其父子。上不信下,下不信上,上下离心,以至于败。所利不能药其所伤,所获不能补其所亡,岂不哀哉!昔齐桓公不背曹沫之盟,晋文公不贪伐原之利,魏文侯不弃虞人之期,秦孝公不废徙木之赏。此四君者,道非粹白,而商君尤称刻薄,又处战攻之世,天下趋于诈力,犹且不敢忘信以畜其民,况为四海治平之政者哉!诚信啊!这是儒家的一个重点强调内容,可惜如今在中国国内这个概念却已经被人所遗忘和摒弃,反而在受中国文化熏陶和影响的韩国和日本依然奉行着儒家的“信”字。